(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負責下列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
1.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含2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2.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含10萬平方米)的居住小區;
3.建筑投資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工業建筑;
4.國家級、市級重點工程;
其中,經濟技術開發區和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內符合以上四項標準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分別由其轄區消防支隊負責。
5.其他有必要由市消防局進行備案抽查的重要工程。
※特別提示※屬于市消防局負責的建設工程備案時,請在“工程地址”欄選擇 “北京市”→“防火監督部”→“建審處/驗收辦/重點一處/重點二處”→詳細地址;
(二)上述情況之外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按照行政區劃和監督管轄,分別由各區縣(地區)消防支(大)隊、消防監督處(科)負責。